今年积分入学申请自1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截止(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需向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误区1
参加积分入学,就一定能就读公办学校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流动人口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如果这所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很少,而申请人的积分分值又不高,就很有可能拿不到这所学校的“入学门票”。
误区2
流动人口子女已就读公 办小学,可直升公办初中
不少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孩子已就读市区的公办小学,小学毕业后就能自然地升入市区的公办初中,这样的认识绝对是错误的。根据积分入学政策,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都必须通过积分申请,这也就意味着,流动人口子女即使是公办小学的毕业生,如果想上公办中学的初一年级时,还得通过积分入学。
误区3
在苏买房未落户,入学可“就近”亦可“积分”
山东来苏工作的王先生已经在苏州买房,但是没有落户,由于对房产所在的学校不满意,他想通过申请积分入学让孩子就读其他学校。不过王先生的这个“小算盘”打空啦,根据规定,在苏州有房产,并且符合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对房产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子女,不再参加积分入学,以其房产为准就近入学。
即使现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只要在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8月31日)拿房,并提供生效法律文书(购房合同)及相关购房契税证明(包括购房全额发票、交建证明、办理房产证的发票等),就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