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民赵先生拨打市长热线12345称,位于涪城区新华西街的悦馨苑小区1栋1单元4楼房屋漏水严重,楼下二、三层房屋浸水严重,墙体损坏严重,导致电线被打湿跳闸,多次向物业反映未果。22日,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多家业主漏水严重 业主将矛头指向物业
22日下午,记者来到悦馨苑小区,该小区的门卫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有好几家业主屋头都在漏水,找不到原因,也没得人管。”
记者在赵先生的茶楼看到,房间天花板正中间的墙面已经脱落,地上还摆放着三个垃圾桶在接水。赵先生告诉记者,大概在半个月之前,茶楼的一个雅间开始渗水,但情况不是很严重。过来了几天之后,其中三个雅间开始渗水,情况严重的还直接漏水,墙面及屋顶也开始脱落,导致赵先生三个雅间无法正常营业。“找了两次物业,但物业一直推脱责任,到现在都没给我们处理。”赵先生无奈的说。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三楼的住户家中,该住户是一位87岁的老人。记者看到,老人家中的漏水区主要集中在厨房和洗手间,在洗手间的屋顶隔板缝隙中还不停的冒水滴。老人在漏水处摆放了水盆接水,摆放的盆中已有小半盆水了。老人称,自漏水情况发生后,他们家最为严重,每天都要不停的扫水。
记者正在采访时,四楼的住户正找了两名水电工人在检修自家的水管是否漏水。该住户称自家楼顶也有渗水情况,但是没有二楼、三楼严重。两名水电工人告诉记者:“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不一定是四楼住户的问题,很有可能是内部的水管裂了,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等明天检查结果。”
物业:没有责任维修 但一直在负责协调
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名为绵阳市建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2日下午2时许,记者就此采访了该物业公司总经理王女士。王女士告诉记者,建川物业是今年7月才开始接手悦馨苑小区的,此次情况发生后就一直在负责协调此事。
王女士称,事情发生后,公司多次与住户进行协商,从来没有不作为。王女士还称,屋内的管道只有两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出了问题就是开发商负责,过了质保期就是业主自己负责,“国家有明文规定,作为物业公司,只对公共区域进行管理,没有责任来为住户修理水管,但我们一直在进行协调,业主不积极我们也没办法。”
住建局:物业公司不承担房屋内部受损责任
此次漏水情况严重,那么责任到底该谁负?22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住建局物管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房屋有5年的质保期,如果该小区房屋修建在5年之内,出现漏水情况应由开发商负责,而房屋修建超过了5年,则该由业主自己承担。
业主自己承担责任有两个方法,一是所有业主投票决定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申请必须要经所涉及范围内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但属人为损坏等因素造成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能使用维修基金。二是如果动用不了维修基金,则由漏水的业主与受影响的业主共同协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四川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是不承担房屋内部受损责任的。“业主可以请物业配合查实一下漏水的原因,但物业没有承担此次漏水事件的责任。”据记者了解,悦馨苑小区已经过了质保期。
律师说法:看漏水原因划分责任
2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郑植律师。郑植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公司的义务是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维护,但对建筑物本身的质量问题是不承担责任的。比如说因为对外墙水管维护的原因导致外墙水管漏水,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的结构问题以及房屋老化导致漏水则物业公司不担责。
郑植律师还称,受到漏水影响的业主,可以先申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就属于财产侵权,受损害的业主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是双方的原因,则由双方一起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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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2、如果你购买的商品房,入住不到五年时间,就连续发生渗漏情况,说明屋面防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5年,因此开发商必须承担应尽的修缮义务,并应该对造成的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问题的处理程序:
(1)业主应联合与开发商交涉,以开发商“因专业技术水平不足,无法解决漏水问题”为由,要求开发商委托专业防漏公司进行处理;。
(2)如开发商不肯配合,则到建设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投诉。
(3)如果主管部门调解无效,可对开发商进行起诉,要求开发商彻底解决问题并赔偿损失。
4、另外当入住已经超过5年,再出现房屋棚顶渗漏的情况,可根据国家规定“住宅楼房顶层属于建筑的公共部分,应由业主共同出资维修”,这样就是应该申请动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而不需你个人出资。
(房掌柜整理自绵阳日报、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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