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罚款50元、偷摘杨梅树果实罚款100元、不按规定时间装修罚款500元……近日,记者走访武汉市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物业公司自立“家规”,对小区各类“违规”行为处以罚款。物业公司则认为,“家规”只是一种管理方式,罚款也只是起警示作用。业主们则质疑,物业不是执法机关,何来罚款权?
对此,专家表示,物业不是执法机关,不能罚款,但违反小区业委会依法通过的管理条例,小区物业有权收取违约金。
小区“违停”遭锁车
被要求罚款50元
23日,徐先生送老婆孩子到葛洲坝广场小区2栋办事,时间比较急,小区内停车位不够,加上人行道比较窄,他怕影响车辆通行,便尽量将车停靠路边,一侧车轮压在了人行道上。将老婆和孩子送上楼后,他一时走不开,40分钟后才下楼,却发现车左前轮被上了锁,保安上来就说违规停车了,要收50元钱才开锁。
徐先生不满:“我承认确实车没停好,有错在先,但是物业有权锁车收罚款吗?”僵持之下,徐先生报了警,在民警调解下,保安这才打开了车锁,也并未收费。
24日中午,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秩序部主管肖先生。他称,小区内车位不够,在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小车临时停马路边上,但是如果车停在人行道、绿化、消防通道上,就会被锁车收取罚款。
“他停车压到了人行道,人行道是小区才修建的,不经压。锁车也不是只针对他,谁这样停都会锁车,不然当班保安会被罚款。”他介绍,这一规定是小区物业制定的“内部规定”。
物业自立“家规”
摘3颗杨梅要罚100元
记者走访发现,武汉还有不少小区自立“家规”。有市民反映,花样年花样城小区电梯间内贴出了“家规”,违反“家规”,要停水停电,还要罚款500元。25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东西湖区的花样年花样城小区,在小区的每一个电梯间都看到了一张告知单:“正常装修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严禁装修扰民,如违反将停水停电,并罚款500元。”该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如此规定太霸道了,装修扰民确实不该,但物业作为小区服务方,没有权力对业主进行断电断水和罚款。
家电维修工王先生也曾遭遇类似事件。他到金桥大道一小区给业主修电器,收工后,在小区看到了一棵杨梅树果实累累,伸手摘了3颗熟杨梅尝一下,不想被保安拦下,按照该小区物业的“家规”,他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物业:罚款“只是管理方式”
葛洲坝广场小区秩序部主管肖先生说:“我们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发现‘违停’后第一时间会联系车主来牵车,联系不上的话才会锁车。罚款并不是目的,只是让违规车主长记性。”
花样年花样城小区工作人员董先生也说,自从2018年7月1日小区贴出该公示后,小区违规装修的情况就变少了,“小区还没有业委会,公告是物业自己贴的,主要起一个警示作用,还没有处罚过一例”。
对此,业主们却有不同看法。花样年花样城小区业主杨先生表示,小区业主不按装修时间装修,他也很抵制,但是物业应该以劝导、说服为主,不能罚款,“毕竟不是执法机关”。
专家:在管理部门报备,可依法收违约金
“物业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权力对市民进行罚款。”湖北皋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华表示,小区业委会如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相关管理条例,在管理部门进行了报备,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那么该管理条例即可生效,对小区内所有人起到约束作用。他说,如有人违反了该规定,属于违约行为,物业有权向违约者收取管理条例规定的违约金,但该金额不能称为罚款。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尚重生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时,应该更加人性化和精细化,出现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应以劝导和说服为主,对于屡教不改的违反者才适用规章制度进行约束。武汉晨报讯(记者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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