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国务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和2018年建设部发文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以来,我市住房保障局积极响应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目标考核任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9年以来,
市住房保障局
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省建设厅相关任务要求,
精心部署落实,
快速深入推进,
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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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纳入市建设局“三年”活动重点任务和2019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按月推进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年度考核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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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扎实采集认定信用信息。
按照《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托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属地物业服务企业抓紧上报信用信息并审核评定。
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引导和工作指导,认真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认定、上报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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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工作成果位居全省前列。
从省建设厅半年度工作会议通报全省进度情况看,我市已注册企业占比82.27%、已申报企业占比94.95%、已审核完成企业数量占比为69.81%、已审核项目个数占比97.86%,指标数均为全省第一,获得省厅表扬。
目前,根据省建设厅初步认定的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结果来看,我市共有2A级物业服务企业1家,A级物业服务企业10家,尚待省厅正式公开发布。
下一步,市住房保障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省建设厅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公布工作,并将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以及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等活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市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25-06-2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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