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先生反映,2016年他在汉阳连通港西路一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2019年6月,新房交房时,开发商赠送他一套价值2000元的可视化对讲设备,他将该设备放在新房内。此后,他除了在2019年7月去新房看了一次后就再没有去新房。2019年12月29日,他再度去新房时发现这套对讲设备被盗了,房间内有物业维修设备的痕迹。他联系物业得知,物业工作人员曾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进屋维修设备,但他们不承认和吴先生家的对讲设备丢失有关。他认为,物业可能存在工作上的疏忽,导致了他的对讲设备丢失,要求物业承担全部责任。
昨日,记者在该小区见到了物业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物业工作人员确实曾在未通知吴先生的情况下入室维修设备,但吴先生的设备丢失和他们无关,他们建议吴先生报警查明原因。该负责人表示,鉴于他们未通知吴先生就入室维修的行为存在不妥之处,愿意承担吴先生的部分损失,并将与吴先生继续协商解决。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万军
2025-06-2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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