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多次表态城镇化是我国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在城镇化大趋势的市场背景下,各地热衷于新区、新城的报批,一些新区、城市副中心规划大批量出台,预计未来将会有大规模新城涌现。
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大量楼市供应随之来临,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在缺乏产业导入与支撑的前提下,不少城市出台新的产业发展规划,以此为基础开发产业新城。但是,实际操作上中小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更多的只是以产业新城为名直接进行房地产市场开发“造城”,“加快”所谓城镇化进程。这样,“被城镇化”导致市场供应没有办法顺利去化,或者卖出去的房子由于配套不全等原因没有人居住成为“空城”。“被城镇化”与“空城”导致三四线城市面临比较大的市场风险,缺乏产业与配套的“被城镇化”势必也会助推这些城市面临崩盘的风险,这是值得我们思考和面临处理的问题。
1月15日,李克强副总理也强调,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那么,如何尽量避免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空城”这样的问题?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防止产业新城泛滥?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可以从调整与改革地方政府业绩评价指标,稳定宏观经济发展预期避免炒房的市场基础环境,产业先行切实做到“产城融合”等诸多方面考虑。
首先,调整与改革地方政府业绩评价指标,弱化GDP等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导向的指标,强化一些新型的集约型的经济评价指标,比如,当地居民的幸福指数;比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当地居民的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的比率、当地居民的收入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比率等等这些真正造福百姓、为人民谋福祉的指标。通过评价指标的调整,避免一届政府任期内通过规划、房地产等短期内刺激动作做出政绩,而不顾城市、资本、产业与人口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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