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10月24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正稳步推进。10月26日,我市将召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成立大会。会上,“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姑苏区委员会”、“中国共产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工作委员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将揭牌。吴江撤市设区大会将于10月29日召开,会议将为“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江区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苏州市吴江区委员会”揭牌。
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成立大会将于10月26日召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批复精神,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实行“区政合一”的管理模式,姑苏区整体纳入保护区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保护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省委、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姑苏区区委、区政府实行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对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工作机构将按照“大部门制”的要求综合设置,一定程度上将打破上下对口的模式,职能相近的机构将进一步整合。同时,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社会团体机关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姑苏区人大一届一次会议、姑苏区一届政协一次会议将于12月10日前后召开。
按照有关批复精神,我市在研究和制订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机构设置方案时注重突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职能定位。针对古城保护和规划、历史街区景区管理、文化商旅发展等内容,保护区管委会都将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综合管理职责,以加快构建统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更好地保护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和优秀传统文化。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着力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努力成为文化高地、旅游高地、科教高地和商贸商务高地,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之“核”的作用,在提升苏州中心城市首位度的实践中担当重要使命、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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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13:11
2025-06-21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