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当前大造保障性住房更多的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与稳定房价的工具性考虑。也就是说,大造保障性住房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可解决更多的中低收民众住房问题,而且可以填补商品房调整可能造成对GDP增长及关联行业需求所造成的影响与冲击。因为,就当前中国住房市场来说,遏制住房投机投资,挤出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中央决策层的共识。但中央也肯定看到,当房地产泡沫全面挤出时,不仅会影响房地产的投资与销售,而且会影响房地产关联产业并导致这些行业产能过剩。而大造保障性住房不仅对遏制高房价有作用,而且可以消化挤出房地产泡沫之后过剩产能。正因为大造保障性住房具有这样的工具性,也必然把生产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层层计划分解生产,而不针对各地情况灵活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也容易造成一些地方生产保障性住房无效性。
再次,由于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法律安排上准备不充分,这使得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如何分配、这些分配规则又是由谁来制定等问题无法解决。可以说,由于保障性住房体系没有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分配体系。多数地方建造的保障住房成了民从怨声载道及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根源。
我们可以看到,除了上海、重庆等几个城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做得比较好之外,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各地可见。比如最近发生的福建厦门(该地曾是保障性住房分配较为公平的城市,但后来随着保障性住房越来越来紧张,政府对分配干预加上),海南海口、湖北武汉、首都北京、河南项城等大中城市均暴露出保障房分配不公的现象,尤其以保障房公务员连号、娃娃申请保障房、经适房摇号6连号等乱象层出不穷。
可以说,当前国内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不仅有没有出台制度性规则问题,更有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参与与干预过多的问题,也有在高房价下保障性住房可以成为住房投机炒作者赚的工具。可以说,如果保障性住房是一种谋利的工具,而且有人预期可谋大利的工具,那么对保障性住房干预过深的权力岂能袖手旁观?这些权力都会千方百计地分配占用更多的保障性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是相当分配不公平的保障性住房更是会火上浇油,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不公推到极致。可以说,只要保障性住房是有利可图,是可赚线的工具,那么对保障性住房严重干预的权力一定会过多谋取利益而让保障性住房分配更为分配不公。
所以对于当前的保障性住房建造,不是建造了多少的问题,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建造好的保障性住房是不是进入广大中低收入民众手中;也不是建造多少保障在民众手中问题,而是广大民众基本居民条件是不是改善了的问题。如果建造的保障性住房质量不好,住房建造好之后,整个居住环境的服务体系没有跟上,比如交通、教育、医医疗卫生、生活基本设施等是否确立,那么建造最多的保障性住房都意义不大。
最后,当前国内保障性住房体系与引进的发展模式有关。因为。在当前高房价下,85%的绝大多数居民无支付能力进入商品住房市场,政府就希望建造更多的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中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问题,甚至有人提出所谓的住房“双轨制”。但实际上,这是香港与新加坡的住房市场发展模式(应该看到香港住房模式是牺牲绝大多数人的住房福利条件为代价的)。也就是说,香港与新加坡模式是中国大力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学习思路。但是,我们想过没有,香港与新加坡让这个模式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整整花了六七十年,而中国如此这样一个大国可以在一二十年可解决吗(两地人口分别为700万与300万,我们14亿)?如果中国要达到这个宏观目标,中国财政有没有这种能力。如果财政没有能力,资金又是从何而来?还有,在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的中国,保障性住房建立是按人口分布进行还是有哪种合理的标准?如果以人口来划分,那么这种保障性住房对经济落后的三四线城市意义有多大?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弄清楚而来大造保障性住房,其结果是可想而知了。
可以说,当前国内住房保障体系,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在理论上与法律安排上准备不足,目前这种住房保障体系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很多,如果这些条例规则安排不改善,不仅无法让许多中低收入民众分享到保障性住房成果,也无法达到保障性住房的工具性目的,反之会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