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宣布,该公司与中国银行有限公司作为总协调银行、原放款银行及融资方代理订立融资协议,根据融资协议,该公司可获得30亿元的3年期可转让定期贷款信贷融资。
公告显示,融资协议规定,若该公司控股股东,即吴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Charm Tal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Junson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不再共同维持直接或间接持有不少于该公司全部实益股权的51%,则属违约。若出现融资协议的违约情况,则代理行可以终止融资及或宣布根据融资借出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连同应计利息以及其他应计款项或融资协议所涉未偿还款项即时到期及应付。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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