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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被取消网签资格并需罚款 网签仍可进行

来源:新京报  张玉学 马力 苏州房掌柜  2013-06-04 08:50:38
[摘要]“国五条”一出,二手房的税费,让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但近日有人曝出,“我爱我家”公司因在房屋买卖中签“阴阳合同”帮人避税,被朝阳区房管局取消网签资格,并罚款3万元。 对此,朝阳区房管局昨日向新京报记 ...

 “国五条”一出,二手房的税费,让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但近日有人曝出,“我爱我家”公司因在房屋买卖中签“阴阳合同”帮人避税,被朝阳区房管局取消网签资格,并罚款3万元。

  对此,朝阳区房管局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该处罚决定,但又表示他们“没有取消网签资格的权力”。而“我爱我家”也证实未停网签,对此,朝阳区房管局未作出具体回应。

 因涉及一桩购房纠纷,“我爱我家”签“阴阳合同”帮人避税一事被举报并查实,随后,朝阳区房管局对“我爱我家”公司做出“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的行政处罚。

  昨日,朝阳区房管局相关人员证实,这份处罚书于今年4月份做出。“我爱我家”公司表示,已交完罚款,但网签未受影响。

  卖房人举报牵出“阴阳合同”

  去年,卖房人黄女士和买房人孙女士因购房纠纷,将彼此诉至法院。

  孙女士要求黄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黄女士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我爱我家”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作为第三方出庭。

  黄女士的丈夫郭先生介绍,在案件审理中,他从证据材料中发现“我爱我家”与买房人恶意串通,在网签服务中,将同一房屋的原有房价291.5万元改为200万元,给国家造成税收流失。

  对郭先生的举报,朝阳区房管局经调查、核实后,认定“我爱我家”为当事人提供两份购房合同,为避税提供便利,遂对其做出“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的行政处罚(“京建法罚(朝房)字[2013]第60002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月26日,郭先生经申请信息公开,从朝阳区房管局拿到了该决定书的复印件。

  “我爱我家”网签仍可进行

  昨日下午,咨询朝阳、海淀、石景山等多家“我爱我家”店面后,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称,他们没有接到停止网签服务的通知,目前“仍可通过居间经纪服务做网签和过户”。

  “确实因一桩交易被罚,但并没有取消我们的网签资格,处罚决定书上也没有取消网签资格这一项。”“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辉介绍,这是今年4月份的事了,“处3万元罚款我们已经交了,收据我们还收着呢,之后并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就记者所拿到的“处罚决定书”上提到的取消网签一事,胡景辉在电话中称“怎么可能呢,直至昨日网签一直均正常”。“就算取消网签,也只是朝阳区的被取消,全市其他区县还是可以进行网签服务的。”

  昨日,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对“我爱我家”作出了“第600020号”处罚决定。但他表示,“区房管局是没有权限来取消‘我爱我家’的网上签约资格的,就是否取消了‘我爱我家’的网签资格,还需咨询市住建委”。

  名词解释

  网签 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相关部门会给一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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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力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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