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德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预期公司于2021年到期的1亿美元12.875%的额外优先票据将于11月19日上市买卖。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11月12日,德信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发行于2021年到期的1亿美元12.875%的额外优先票据,该票据将与德信于2019年8月6日发行的于2021年到期的2亿美元12.875%的优先票据合并及形成单一类别。
德信中国连同附属公司担保人于2019年11月11日与国泰君安国际、建银国际、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及万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就额外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就额外票据发售及销售而言,国泰君安国际及建银国际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及万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彼等亦为额外票据的最初买家。
受结束条件所规限,德信中国将于2019年11月18日发行本金总额1亿美元的额外票据,除非根据额外票据条款提前赎回或购回,否则额外票据将于2021年8月6日到期。德信中国表示,公司将使用额外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为其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及用作一般公司用途。
此次公告进一步披露,德信中国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其按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补充发售备忘录所述以发债的形式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于2021年到期的1亿美元的额外优先票据上市及买卖,预期额外票据的上市及买卖许可将于2019年11月1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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