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无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正式刊发《关于发放全非毛坯成品商品住房和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购房补助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对个人新购买全非毛坯成品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价中包含非毛坯款项的,由本级政府对购房人给予购房所缴纳契税20%的补助。
除了对个人购买全非毛坯成品商品住房进行补助,对企业或个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属于同一开发项目且一次性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由本级政府对购房人给予已缴契税50%的补助、给予2016年当年已缴房产税50%的补助。
补助范围方面,申请补助的全非毛坯成品商品住房,暂定为个人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购买,且已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申请补助的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暂定为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批准销售手续、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购买的属于同一开发项目且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已领取不动产权证的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该房屋在不动产权证中必须载明为商业、办公用房。批准销售时间以销售许可证下发时间为准,购房时间以商业、办公用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缴纳房产税时间以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为准。
资金来源方面,各市(县)、区的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财政和市(县)、区财政分级承担,其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和新吴区全额承担契税和房产税补助资金;梁溪区房产税补助资金由区级承担50%,市本级承担50%,滨湖区房产税补助资金由区级承担70%,市本级承担30%;梁溪区、滨湖区契税补助资金由市本级全额承担。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0月2日,无锡还出台了调控政策,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但是,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报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议通过后实施。
数据显示,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无锡新建商品住房房价环涨8.2%,同比则上涨27.9%;至10月上半月,该市新建商品住房房价环比上涨4.4%,较9月份变动下降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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