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热点城市楼盘只接受全款购房拒绝公积金贷款
近日在广东、福建、上海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没有内部关系根本无法认筹,想公积金贷款更是奢望。有些开发商只接受商业贷款,首付至少要五成,选房后三天内必须交齐。
在广州、深圳、上海等热点城市,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或要求全款购房也屡见不鲜。广纸区域内的楼盘基本拒绝公积金贷款。深圳的一些高端楼盘更开始走“封闭式”路线,客户看房必须提前预约,即必须登记、复印身份证,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钱款,等楼盘发出参观邀请才能实地看盘。位于上海徐汇滨江的百汇园已悄然开始蓄客和验资,由于意向客户较多且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售楼处竟公然贴出告示,要求客户必须全款购房。
开发商为何“嫌弃”公积金按揭贷款?
开发商之所以拒绝按揭贷款,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公积金贷款资金回笼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较为复杂,放款周期比较长。对于开发商来说,回款率是其考核的刚性指标。急需回笼周转资金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流程繁琐、回款太慢,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以尽快回笼资金。一般放款时间在1.5-3个月。但季末、年底受额度所限,或者各地审批的原因,则放款速度更慢一些。其次,新房销售量少,开发商为资金快速回笼,首先选择支付全款的客户。
中原地产研究数据显示,10月份,上海仅有1个新项目入市,创历史新低。一线城市楼市全款买房的客户比例预计只有20%左右,但开发商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肯定优先选择全款客户。
上海市住建部门负责人认为,对于有条件获取公积金贷款的用户来说,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支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决定权被转到了开发商手上,尤其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多地出手遏制拒绝公积金现象,业内人士建议提高相关审批效率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兴峰律师表示,全款优先等于限制了购房人平等选房、购房的权利,拒绝公积金贷款则直接违反相关法规。“房子是特殊商品,属于民生保障范畴,地方政府宜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保障所有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据悉,针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多地近期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纠正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阻挠和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武汉市房管局9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开发商不得区别对待全款和贷款购房,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将面临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等严厉处罚。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者现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开发商违反规定,则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
此外,长沙查处11家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成都近日规定,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建立贷款合作关系;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建议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效率,尤其要尽快满足首次购房、首次使用公积金群体的贷款需求,引导开发商平等对待购房者,保障住房公积金真正惠及刚需群体。
2024-03-1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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