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更新,珠海再出新规,《珠海市城市更新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本月起正式实施,规定被评为最末D级的信用较差单位,将纳入珠海各有关管理部门重点监控名单。在整改期间及整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新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不得承接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研究课题。
按照《管理办法》,凡在珠海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和中介机构等城市更新工作参与单位,均需纳入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定、披露、使用及管理。整个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信用一般)和D级(信用较差)四个等级。其中,A级年度信用评估值120分(含)以上,无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和严重不良信用信息;D级年度信用评估值则低于80分。
据介绍,信用等级为A级的单位将优先受理其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优先承接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研究课题;列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优先推荐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各项评优活动。
而信用等级为D级的单位,则会被各有关管理部门重点监控。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项目所在区城市更新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城市更新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约谈,并限期提交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理其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在整改期间及整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新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不得承接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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