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据广州城市更新发布,为承接好省政府委托我市行使“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审批职权,4月27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城市更新局印发《广州市承接省政府委托“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审批职权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承接事项及审查内容、实施要求、实施流程、部门职能等方面规范承接工作。
推进“三旧”改造,简政放权,改革永远在路上。简政放权固然重要,但如何承接好下放或委托行使的职权也同样重要。
为此,《工作方案》提出:
一、梳理委托职权内容
省政府委托市政府行使的“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审批职权共分三种类型: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审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其中,原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的审查职责由市城市更新部门承担,原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的“三旧”改造规划、城市规划的审核职责分别由市城市更新部门、市国土规划部门承担。
二、明确审查审批实施要求
省政府委托事项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旧”用地报批标准化审查手册〉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8〕19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三旧”用地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8〕26号)要求审核、审查、审批,实施期限暂定1年。
三、建立简政高效的审查审批管理机制
工作流程主要包括6个环节:用地主体组织材料向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市空港委申请→报区政府组织审核→报市城市更新局审查→报市政府审批→市城市更新局办理批复并备案→区政府(区、市空港委城市更新部门)发布公告。
四、明晰各部门职责
一是区政府作为“三旧”改造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市空港委负责整理材料上报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
二是市城市更新局作为市“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区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明确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三是市国土规划委负责对“三地”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出具说明,对相关规划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三地”农转用所需计划指标。
四是市法制办负责应议、应诉工作的对接、协调和指导。
下一步,市城市更新局还将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加强业务培训,加快推进“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的报批工作,用好用足“三旧”改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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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