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力争建成2个以上县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到2020年
全市产业结构全面升级,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经过三年细致编制,《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年)》昨日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可以颁布实施。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实现这一目标,在规划建设期内,我市将建设85项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达362.16亿元。
《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年)》编制始于2010年。当年,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随后,我市被环保部列为第三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今年1月,环保部授予苏州“国家生态市”称号,我市藉此成为全国率先建成生态城市群的地级市。
2010年,我市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年)》,并于2011年通过环保部组织的论证。2012年8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修改完善后的《规划》。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该《规划》明确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近中远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力争建成2个以上县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而到2020年的中远期目标,则是全市产业结构全面升级,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智慧城市、低碳城市和“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的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
该《规划》还明确了我市生态文明评估体系。据介绍,该体系由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5大系统、28项指标、34个要素构成,并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了我市2015年、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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