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市公积金中心正式发布:“从明年起,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偿还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全部实行委托提取的方式。”截至11月9日,发布仅一个月,全市就已受理还贷委托提取签约14487笔,环比增长4.3倍。可见,广大借款职工普遍能够接受和理解还贷提取公积金方式的调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次调整仅涉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对购房、租房、还清贷款和离职返乡等提取业务没有任何影响。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简称“还贷委托提取”,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于每月1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其广泛覆盖、效用提高、就近办理等便民利民等优点,可以有效避免职工因还贷和提取多次跑银行与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现象,也可以进一步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便利,消息发布一个月的时间里,已经有1.4万余笔完成委托提取签约,而往常单月签约量大约在两到三千笔。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析,由于年底是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高峰时段,如大量的离职返乡职工都赶在年前办理销户提取等,业务办理的等候时间会相对较长。由于柜面提还贷提取业务截至明年1月5日,所以目前尚未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签约手续的职工,尽量在本月底或下月中旬,抓紧时间办理。
职工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可以在全市10个公积金服务大厅进驻贷款银行办理,也可以到贷款银行的80多个承办业务网点办理。全市可以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贷款银行网点地址,可以登录www.szgjj.gov.cn查阅。目前,市区除城区和高新区2个服务大厅外,贷款银行在市区还设有33个业务网点能够受理还贷委托提取签约业务,市区货款职工可以尽量就近选择办理地点。
职工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具体流程是借款职工按期偿还住房贷款,于次月18日公积金管理机构才能实现委托提取,类似于“报销制”。此外,公积金管理机构只负责为委托人提取公积金,并不承担还贷的任何责任,委托人应及时关注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资金留存情况,以免因资金不足而产生逾期。委托提取的公积金到账后,委托人还可以从还贷银行卡上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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