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元旦起,如果在未来2天内持续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或已经出现大气重污染时,苏州将启动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昨日,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明确大气重污染将三级预警,并且启动一级预警时,学校停课、车辆限行。
发布预警时,该怎样应对?
三级预警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三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 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级预警时,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积极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
二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应开展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停止露天烧烤; 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严重等级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停止建筑拆除工程; 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行减产、减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一级预警时,进一步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尤其是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一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要加强防范;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能源消耗;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 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更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停止建筑施工工程;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对化工、冶金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限产、限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机动车用途、车牌号码、实施的排放标准、行驶区域等指标有选择地进行限行。
大气重污染 分几级预警?
三级预警
为重度污染
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三级预警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会商后,经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
二级预警
为严重污染
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二级预警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发布橙色预警。
一级预警
为极重污染
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一级预警由市长召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由市政府发布红色预警。
预警何时
启动与解除?
当全市范围内在未来2天内持续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秸秆焚烧、外来沙尘入境等造成大气污染物聚集,导致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可能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或已经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时,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根据可能发生的大气重污染等级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由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发布或进行预警等级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大气重污染的变化情况,适时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调整预警等级。当区域内连续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发布预警调整的信息直至解除预警,转入正常工作。
2025-09-15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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