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国五条”细则要拖到一季度的最后一天出台?昨天,有网友爆料说,江苏省的细则将在3月31日出台,南京的细则要在4月3日出台,细则主要内容是各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参照GDP,以及弱化执行20%个税征收。这个传言是否真实,现代快报记者并未能打听到,不过消息人士透露,江苏省细则已草拟完毕,但具体公布时间仍然待定。
说法一
房价控制目标参照GDP?
“鄙人得到的可靠消息,万众瞩目的国五条江苏细则主要两个指标:房价控制目标和20%个税征收办法已经定下来。”昨天下午,“华侨路茶坊”的网友“八卦洲人”发帖称,这个小道消息比较“靠谱”。
对于房价控制目标,这位网友表示,江苏的细则应当是“各城市房价增幅不应高于2012年各城市GDP增幅”。按照这个推断,今年江苏省房价涨幅应不高于10.1%,而南京的房价涨幅不高于12%。
将房价涨幅与GDP挂钩并不少见。前几天,在广东省率先推出了省级“国五条”细则后,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提出了广州调控房价的目标是“不高于GDP增幅”。2011年一季度末,当时全国诸多城市皆公布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当时也有不少城市是以GDP为参考依据的。
不过,也有不少城市选取的参照数据是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南京第一次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时,就要求当年房价涨幅不超过201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10.4%)。
说法二
弱化执行“20%个税”?
对于二手房主纷纷担忧的“20%个税”问题,“八卦洲人”表示,“20%个人所得税征收细则,很可能有弱化执行措施。”
他分析称,江苏省必定会严格执行“国五条”要求征收20%个人所得税,因为这是“高压线”。“差额的20%收税是板上钉钉,但这‘差额’如何界定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给了各地方政府操作的空间,执行的弹性会比较大,各地方政府会按照地方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实施层面上的规定,以弱化该项规定的不合理性。”
这位网友猜测,如差额需去除该套房屋的非毛坯费用、购房成本(含买房中所产生的成本)、贷款利息等,甚至包含该房屋的自然增值部分,这样既减少了该项规定对于老百姓正常购房换房的不合理收费,也弱化了对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的影响。
此前出台的广东省细则中,对20%个税的征收,与这位网友的描述有相似之处,即表态“严格执行”,但却并未指出如何执行。国税总局尚未表态,个税究竟该如何征收,的确是个伤脑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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