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苏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土地拍卖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张家港市出让三块土地使用权 面积达28503平

来源:  江苏土地网 苏州房掌柜  2013-04-03 09:28:1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张地2012-C025号地块:

  (一)地块位置:凤凰镇金谷路东侧;

  (二)地块范围:东至安置小区;南至安置小区;西至金谷路;北至道路;

  (三)出让面积:1375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 住宅(安置房);

  (五)容积率:  1.0<容积率≤1.6;

  (六)规划建筑密度: ≤30%;

  (七)绿地率: ≥30%;

  (八)使用权出让年期: 住宅70年。

  张地2012-C026号地块:

  (一)地块位置:凤凰镇金阳路西侧;

  (二)地块范围:东至金阳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出让面积:5038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 商业、住宅(安置房);

  (五)容积率:  1.0<容积率≤2.1;

  (六)规划建筑密度: ≤50%;

  (七)绿地率: ≥15%;

  (八)使用权出让年期: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张地2012-C027号地块:

  (一)地块位置:凤凰镇凤凰村;

  (二)地块范围:东至河流;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出让面积:22090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 住宅(安置房);

  (五)容积率:  1.0<容积率≤1.8;

  (六)规划建筑密度: ≤35%;

  (七)绿地率: ≥30%;

  (八)使用权出让年期: 住宅70年。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在本市人民政府已认定并公开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名单内的。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日10时30分。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

  张地2012-C025号地块为人民币壹拾伍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15万元)。

  张地2012-C026号地块为人民币陆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60万元)。

  张地2012-C027号地块为人民币贰佰伍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250万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5月3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公开出让公告;

  (2)公开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竞买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成交确认书样本;

  (8)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5月3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对公开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2013年5月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出让活动。

  七、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公开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也可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八、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上的遗留问题由凤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出让地块现场竞价、拍卖增价幅度为每亩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出让的土地成交价格为净地地价,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土地交付的日期为2013年6月5日前。竞得人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至土地交付之日止,竞得人可以对竞得的土地进行管理或出让人可以要求竞得人对竞得的土地进行管理。竞得人竞得出让地块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付清,即2013年6月5日前付清。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延期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支付日期也作相应延期。对已支付的出让金,在延期时间内的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

  十、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竞得人必须确保全部房屋提供给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作为拆迁安置房。

  十一、张地2012-C025号地块、张地2012-C026号地块、张地2012-C027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保证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于2014年3月6日前动工,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6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否则,2016年3月6日以后的拆迁户临时安置补助费将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0.1‰的违约金。

  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批转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全程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发规〔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地块竞得人必须保证竞得地块的地下汽车车位销售及出租价格按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张家港市物价局、张家港市财政局、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张家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住宅小区地下汽车车位(库)销售(转让)的意见》(张房管〔2009〕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竞得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到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缴纳契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四、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的情况。

  (二)挂牌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三)挂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最低交易价且必须大于当前有效的最高报价。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挂牌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如该报价小于底价,则不成交。成交结果对挂牌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5.本次现场竞价由主持人现场宣布是否设有底价。

  十五、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如该报价小于底价,则不成交。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3.本次拍卖由主持人现场宣布是否设有底价。

  十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八、出让结果公布

  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土地储备中心网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十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出让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出让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出让活动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出让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 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八)竞得人按规定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九)竞买人为参与出让活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竞得与否均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十)出让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参加出让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1.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和电子邮件竞买申请。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勇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紫金·翡丽甲第出场即王炸,城市顶豪会客厅即将公开!
  2. 2苏州又将新(改扩)建一批学校!
  3. 3在苏州,与花园城市共创下一个30年
  4. 45-8F!苏州这里迎来低密纯洋房住宅!
  5. 5亨通七都项目举行奠基仪式
  6. 6苏州门户 世界头条|TFC苏州双子金融广场产品发布会暨康莱德酒店签约盛大举行
  7. 7太仓“以旧换新”全面升级!置换总价比例提高、保留2年学区…
  8. 8143㎡起!清一色大四房!姑苏金门路纯新盘户型曝光!
  9. 92023年度苏州商品住宅销售数据TOP20重磅出炉!
  10. 102023年度苏州房企销售数据权益榜TOP20重磅出炉!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