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常州住保中心红梅点管理员在对红梅新村某保障家庭进行巡查时发现该房屋有更换居住人员的迹象。管理员当即与保障家庭取得联系,了解到该保障房是一环卫职工所申请,由于保障房距其工作地仍有一段距离,正打算将保障房出租,而自己搬至工作地附近另外租房居住。通过说服教育,该保障家庭认识到房屋转租的严重性,主动打消转租念头。
对于违规出租、转租公租房的行为,常州有明确规定,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以欺骗、欺瞒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的,由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承租的,由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退回,并按市场租金计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2025-06-1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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