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这套房子一年不到,这是第三个房东了,早知这样当初就不租了。”昨天,市民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8806200288投诉,她今年2月租了一套房子,到11月已经换了三任房东了。现在,新房东不承认之前房东签下的合同,还要求增加房租。
房东一换再换,新房东不认旧合同
今年2月,黎女士和朋友一起来苏务工,她们在租房网上找到了一处出租房,实际看房后也觉得很满意。在支付了押金之后,她和朋友就搬了进去。住进去之后一切顺利,直到5月的一天,一位姓汤的先生上门来收房租,同时告诉租客们他是新房东。黎女士说,汤先生当时表示要增加房租,但是租客们都没有接受。随后,汤先生要求与黎女士等人签订租房合同。根据合同内容,黎女士的房屋租期到今年9月,房租为每个月500元,黎女士签下了这份合同。没过多久,由于一些原因,汤先生为黎女士免除了10月的房租,并将租房合约续到了2015年1月。
黎女士本来以为可以安心常住下去,但是10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有人敲她的房门称是收房租的。黎女士开门后发现不是房东汤先生,对方说自己姓徐,是房子的主人。徐先生要求黎女士缴纳10月的房租,同时称接下来每月的租金要上涨100元。黎女士说自己和前房东签过合同,租期还有两个多月,而且前房东答应免除她10月的房租。徐先生表示不承认之前的租赁合同,还告诉黎女士不接受新房租就只能请她另找住处。黎女士表示,她没想到一年内房东就换了三人,现在连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无效了。
租客拖欠房租,新房东称从未见过合同
记者根据黎女士提供的线索,联系到了出租屋现在的房东徐先生。徐先生称房屋是他今年10月买下的,这套房子的产权目前是属于他的。徐先生称,他10月初买下房子时就通知了租客们。当时他也提到了要增加租金,如果不能接受租客们应该提早做打算。但是到了11月,黎女士一直都表示不愿意搬出,同时也不愿意缴纳房租。徐先生说,他一直没有见到黎女士所说的租房合同,他在购房时也没有听说相关的情况。黎女士既不愿意缴纳房租又不愿意搬走,他也很为难。
记者随后又与房屋的前房东汤先生取得了联系。汤先生称这套出租房并不属于他,而是他哥哥的。当初他是受哥哥委托对房子进行出租的,也确实与租客们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合同中并不包含遇到意外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处理条款。他说,
后来他并没有继续管理房子的事,因此现在房子是否被转卖他并不清楚。但是在交接给新房东时,他提前通知过租客们。
律师提醒: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
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洁表示,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受房屋买卖关系影响。如果房屋属于转租,只要原房主知晓并同意,转租的租赁合同就是有效的。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无论房屋进行过几次交易,房屋的所有人都必须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不能擅自增加房租,或者更改租期,若要终止合同,也需要按照合同中条款规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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