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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有证却拿不到房 3万非毛坯定金或将打水漂

来源:  姑苏晚报 苏州房掌柜  2012-09-21 08:49:00
[摘要]原房主售房后又出租,中介擅自放款 今年8月8日,市民程先生通过苏州中地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元和分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位于相城区香城花园一区。从看房到网签再到房产过户,一切看似都很顺利,拿到房产证那天 ...

原房主玩失踪中介避见

买房人称或将起诉

如今的问题是,给傅女士的这笔钱谁来出?傅女士也在到处寻找原房主,但原房主已经玩起了失踪,电话一直关机,而那位中介的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

昨天下午,程先生约了傅女士以及中地不动产元和分公司的负责人王经理见面协商,但王经理并未露面。门店内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王经理在其他门店培训新员工,但程先生说,9月17日之后,该中介的负责人一直避而不见。

程先生已经拟好了一份诉状,其诉讼请求中有,责令中介公司与原房东完成交房手续,其次责令中介公司与原房东赔偿买方非毛坯损失费、房屋结构改造损失费、劳务费、租房费等总计五万余元。程先生说,如果中介方可以出面协商解决傅女士的赔偿要求,他只要尽快拿到房,他的损失费可以不追究。

对此,记者咨询了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洁律师。任洁表示,原房主明显有过错,向承租人隐瞒了房屋出售的事实,给买受人造成了损失。由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并没有过错,她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延期交房导致的损失,买受人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也约定了中介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交房手续,对于原房主恶意出租的行为,中介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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