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必须由成品油主管部门张家港经信委进行资质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4月10日至2013年04月29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4月10日至2013年05月08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08日10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5月0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2-A30;
报名时间:2013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05月08日 10时3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4月30日9时 至2013年05月0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路18号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 系 人:包科长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中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530058228782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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