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关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房金规[2014]7号”的照片在网上疯传,引起苏城广大购房者的关注。该通知内提及了“关于恢复执行中小套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内容称从12月12日开始,首次公积金贷款,面积低于90平米且总价不超过110万的,首付只需两成,即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最高80%,取消最高50万上限,目前这个政策只针对有姑苏区和新区公积金的客户。而此项政策的调整,实际上是恢复到2012年苏州公积金政策。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70%;
二、姑苏分中心、虎丘分中心自2014年12月12日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
三、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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