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住建厅、财政厅、金融办等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从3月17日开始实施。市场关注度比较高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政策一:首套、首改房认定标准放宽
对首改房的认定为“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情形认定为首改房外,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家庭成员上班距离及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均认定为首改房。”
所谓首改房包括两层含义,1、鼓励购买第二套房,只要比原有住房有改善的地方都视为首套,因此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待遇。2、以旧换新也属于首套房范畴。
当前改善需求逐渐提升,受到信贷方面抑制,如果认定为二套房首付要达到6成,“卖一买一”是主要操作方法。这次福建对首改房的认定放宽,可以释放直接购买第二套房的需求。相应可以获得信贷方面的支持,首付比例由6成降低到3成。
政策二: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按此前标准首付为3成,现在可以降低至2成,置业门槛进一步降低。但下降幅度有限,以一套总价200万房源计算,也就降低20万,理论上越是购买高价房,刺激作用越大。福建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是100万,也就是说如果首付2成的话还有约60万资金缺口,剩下的只能动用商业贷款。因此公积金可以发挥利用的余地不小,但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政策三:加强住房金融服务
“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农信社(农商行)等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申请贷款,应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并应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地方政府对银行没有支配权,所以利率上的表述上只是“适当下浮”,最后的决定权其实还在银行。当前利率处于下降通道中,银行的获利空间不断被压缩,所以客户想获得大幅度利率折扣的可能性不大。作为配合,银行可能只是象征性给予一点折扣。其实对楼市而言最大刺激点在于金融杠杆的放大而不是利率。
政策四: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
“实行房屋征收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选购存量商品房服务平台,为被征收人购房提供便利。”
“两会”工作报告中已经提到过保障房安置可以采用货币方式。所以可以看作对中央政策的响应。将需求推向商品房市场,用分得的货币购买商品房为去库存助力。在高库存的压力下,地方政府需要动用多种方式协助去库存,维持市场稳定。
政策五: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转换通道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现状、财力状况等因素,购买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也可长期租赁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原则上不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政府购买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出发点也是帮助去库存,但操作难度较大,比如以何种价格收购存在难点,市场的配合度不高。相比之下,政府搭平台租赁存量房做公租房更具操作性,对租客和房东而言都有安全保障。对地方政府来讲,不再开建公共租赁房虽然可以将需求集中导向市场,但也会面临房地产投资不足,对经济拉动减弱的问题。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卢文曦表示:从刺激政策的手法来看,分为两点,一是刺激需求,二是帮助去库存。刺激需求只能动用信贷手段。一方面重新定义首套房和首改房,扩大使用范围,使其能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发挥公积金的辅助作用。从去库存的手法来看,响应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货币安置的号召。在政策刺激下,可以提振信心,预计短期内对交易会有促进作用。
楼市调控中央会给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从当前楼市运行来看,小阳春“泡汤”的可能性非常大,在这种背景下,4月或将迎来各个地方政府救市的救市政策发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