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检测费用结付问题进一步得到明确。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患人感染H7N9禽流感,并就地住院治疗的,在就医地指定H7N9禽流感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发生的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H7N9禽流感疫情结束后,可凭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最新规定,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自确诊之日起,其发生的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统筹基金中全额支付。按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患人感染H7N9禽流感就地住院治疗的,在就医地指定H7N9禽流感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诊之日前的医疗费用中,未按H7N9禽流感对症治疗的部分,按医保相关规定结算。其他对症H7N9禽流感治疗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结付,不计入参保患者各项费用累计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检测费用,由医疗机构进行收费,并列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按《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结算。
2025-06-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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