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发通知称,北京市现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定于2015年11月9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
北京市编办的《关于整合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规定,北京市国土局为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北京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北京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另外,自2015年11月9日起,北京市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深圳、广州以分别于9月22日和11月2日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天津则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此外,10月14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就《细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征求意见,不动产登记细则已初步具备出台实施条件。
据最新数据,目前已有198个市(州)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42%。
2025-06-28 14:45
2025-06-27 17:56
2025-06-27 09:11
2025-06-26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