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苏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苏州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五年政策不变有变 网传吴江限购政策9月26日起实施

来源:房掌柜  整理 苏州房掌柜  2016-09-26 07:25:57
[摘要]苏州楼市继土拍疯狂"轰炸"之后,又一重磅"炸弹"来袭!"不限购"的吴江,终于还是限购了!

  苏州楼市继土拍疯狂"轰炸"之后,又一重磅"炸弹"来袭!"不限购"的吴江,终于还是限购了!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文件,非户籍居民购房政策自2016年9月26日起调整,非苏州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下见详情: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文件

  吴政发〔2016〕108号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吴政发〔2016〕96号),为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区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按照苏州市委、市政府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实现“稳房价、控地价”的目标任务,针对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

  调整非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苏州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吴江区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本补充意见自2016年9月26日起实施,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政策执行时间,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统一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苏州市人民政府,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3日印发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勇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紫金·翡丽甲第出场即王炸,城市顶豪会客厅即将公开!
  2. 2苏州又将新(改扩)建一批学校!
  3. 3在苏州,与花园城市共创下一个30年
  4. 45-8F!苏州这里迎来低密纯洋房住宅!
  5. 5亨通七都项目举行奠基仪式
  6. 6苏州门户 世界头条|TFC苏州双子金融广场产品发布会暨康莱德酒店签约盛大举行
  7. 7太仓“以旧换新”全面升级!置换总价比例提高、保留2年学区…
  8. 8143㎡起!清一色大四房!姑苏金门路纯新盘户型曝光!
  9. 92023年度苏州商品住宅销售数据TOP20重磅出炉!
  10. 102023年度苏州房企销售数据权益榜TOP20重磅出炉!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