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随意提价、不经商量就赶人、退房时押金难要回,遭遇恶心的“二房东”,难逃“黑中介”坐收渔翁之力……在外漂泊的游子经历的租房心酸故事堪称血泪史,没有一箩筐,也至少有一本书那么厚。
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然而,承租人总体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经常非常被动容易受欺负。
近日,住建部终于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备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苏州将作为江苏省6大城市先行试点的城市之一,目前已经在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并规定房产主管部门需在5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方案。据了解,这一《条例》有望年底正式出台。
出台后将有一系列规定保障租房者权益,例如:鼓励按月支付房租,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自然人转租住房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而提供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等等。
那么租房人就能挺直腰杆放心地开始长期的租房生涯,在别人的屋檐下安居乐业了吗?
保障租房者权益的法规出台后,租房者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的话语权,在经济方面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相应权益得到保障,以提高租房者的安全感。
另一方面,我国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和机构投资经营住房租赁,包括自如、魔方、相寓等,市场份额约占1%。苏州6月的土拍中首现住宅自持地块,其中50%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并只能用于租赁。在此之前,北京等地已有多幅类似要求自持的地块挂牌出让。
对此,苏州某房地产开发商表示,拿到地总比没有地好,后续房地产开发商也会寻求一些解决方案。“现在像万科、龙湖等一些房地产企业都布局租赁市场,后续长租公寓是一个方向,另外跟一些房地产企业合作建房也是一个方向。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自持也可以变相把一些没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淘汰。”
业内人士指出,苏州土地市场既强调了增加供应规模,也强调了调整供应结构,充分说明了对于发展租赁市场的房地产政策导向的落实。对于租房者来说,租用一家靠谱房企自持的房子,会更安心地多。
但是当发生租房纠纷之后,虽有法规撑腰,租房者维权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依然会成为拦路虎,如果维权之路漫漫,或者法规无法落地,大多数情况下或许会不了了之,因为除了维权租房人还有太多东西需要精力去处理。
另外,房地产专家表示,推广购租并举是缓解房价上涨的一个有效手段,但是与购房者相比,户籍、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区别对待,如果不解决这些关联问题,落实购租并举则是一纸空文。
城市的许多基本公共服务还附着于房产上,租房者无法和购房者一样享受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所以,提高租房者的居住安全感和尊严感,还需要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力度,缩小租房者和购房者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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