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香港立法会财委会举行特别会议,发展局长黄伟纶在回应“启德1号”大量单位获批租售违反港人港地原意时表示,推出“港人港地”的目的是让香港永久性居民优先购买单位。现今如果要转售,30年内转售对象只可能是香港居民,而出租也不得超过5年,避免有人透过长时间租住规避政策要求。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获悉,“启德1号”一共有1793伙,地政总署合共收到749宗申请出售同意书,当中批出721宗,超过整体单位的六成;地政总署也合共收到852宗分租或许可使用同意书申请,批出817宗,占整体单位近七成。
资料显示,2013年6月5日,香港地政总署将两幅实施“港人港地”措施的住宅用地,各以22.7亿港元批予发展商。两幅用地的批租期为50年,地价总计为45.4亿港元,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于1145个。
两幅地块分别为位于九龙启德地盘1H1上的新九龙内地段第6516号,及地盘1H2上的新九龙内地段第6517号的土地。且按照“港人港地”措施,该批住宅单位将优先满足港人的住屋需要,建成后首次出售对象,以及其后30年的转售对象,均只限于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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