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合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在安居保障上放宽人才落户政策,符合规定的人才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人才可获租房补贴。
合肥将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在人才落户政策上,凡自愿来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
对新落户在合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合肥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025-03-1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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