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苏州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将优化苏州现有的落户政策,今后,不论是有意愿来苏州工作或是已经在苏州稳定工作者,未来均可在苏州轻松落户!具体如下:
一、有意愿来苏州就业,本科学历即可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学历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在苏稳定就业者 大专学历6个月社保即可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的人员;
(三)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资格的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通知草案第三条指出,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以下为本次通知草案原文:
2024-03-12 08:40
2024-03-1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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