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如该报价小于底价,则不成交。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2025-06-1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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