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本来是想赚点租金,结果却把家电都赔上了。”最近,市民汪先生为了出租房屋的事情很苦恼,家里有一套房子出租,7月份本来该找租客收房租,却意外发现租客不见踪影,屋子里的一些家具家电也被搬走了。
汪先生在和泰生活广场都市VIP有一套商住两用的房子,今年4月份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了一位徐先生,对方自称用来作为新公司的办公场所。双方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租金每月2000元,交三押一。
7月初,眼看到了交租金的时候,汪先生打算打电话给租客催一催。没想到,对方的电话却打不通。“前后打了好几天电话,总是接不通。”汪先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7月14日,汪先生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对方询问他是不是正在搬家。“合同签了一年,租客怎么会突然搬家?”汪先生立即赶到出租房一看,屋子里的很多东西都已经被搬走了。“新买的康佳液晶电视不见了,水龙头拆了,就连淋浴房的花洒也被卸走了。”眼前的一片狼藉让汪先生十分吃惊。
“租客欠了三个月的水电费没结算,现在竟然把东西都搬走了。”汪先生得知,当天来搬东西的人是租客的父亲,于是拨打对方的电话,却被以“听不懂普通话”为由挂断了,而租客的电话始终打不通。
根据汪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试着联系租客徐先生和他父亲。徐先生的电话接通后,一听记者提到租房的事情,他很快否认,“没有这回事情。”随后,电话被挂断。徐先生父亲的电话则处于关机状态。
对此,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金红梅律师表示,如果租客和房东之间没有经济上的纠纷,搬走的物品价值达到一定数额,那就构成了盗窃,需要负刑事责任。
房东汪先生说,对于这件事情自己一直想不通,他和租客只见过一次面,根本没什么矛盾,他为什么搬走东西,还不接电话?无奈之下,汪先生只得向跨塘派出所报案。但是,他希望租客能主动联系他,归还搬走的物品,双方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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