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国务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和2018年建设部发文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以来,我市住房保障局积极响应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目标考核任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9年以来,
市住房保障局
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省建设厅相关任务要求,
精心部署落实,
快速深入推进,
保质保量完成。
1
一是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纳入市建设局“三年”活动重点任务和2019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按月推进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年度考核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
二是扎实采集认定信用信息。
按照《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托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属地物业服务企业抓紧上报信用信息并审核评定。
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引导和工作指导,认真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认定、上报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2025-07-03 13:37
2025-07-03 12:23
2025-07-02 08:15
2025-07-01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