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和“提高协同性”专题“三述”交流会精神,深入了解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企业关于我市物业立法的意见建议,近日,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系列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书剑、副巡视员潘伟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同志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5月19日至21日,共组织召开了三次调研座谈会,分别邀请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物业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定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业主自治的优势和难处,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等多个层面、不同角度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更好地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供稿: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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