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苏州房地产网  > 物业观察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空置房首年物业费能打折吗? 新规已无折扣,可与物业公司协商

来源:房掌柜  整理 苏州房掌柜  2020-06-02 07:49:58阅读量:9882
[摘要]购买了新房短期不能入住,物业费是否能打折?

  购买了新房短期不能入住,物业费是否能打折?近日,市民何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空置房物业费交纳事宜。长江网记者采访获悉,2019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没有“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的表述。

  何先生介绍,他在洪山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去年年底交房。根据合同约定,今年7月1日将开始交物业费。但他目前在外地工作,新房可能会空置两年。他想了解,新房空置期间,物业费是否有折扣。

  何先生在网上查询发现,武汉市曾有规定,“新房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空置期物业费可打七折”。他向小区物业咨询此事,物业人员却称必须全款交物业费。对此,他有些不解,为搞清楚此事,特意到城市留言板,咨询相关政策。

  针对何先生疑问,洪山区房管局回复表示:根据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则未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定。”

  该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何先生所述为旧规定,目前已不执行。新施行的条例对物业费用的表述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

  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何先生所在小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交房。根据新规,已经不能享受物业费打折优惠。如市民觉得不划算,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看企业内部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长江网(记者孙笑天)


分享到:
责任编辑:郑李芳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时间的契约:十年一墅,龙湖作答
  2. 2阳澄企业总部园:解码阳澄西岸总部经济的跃迁之路
  3. 3紧急通知!湖东顶豪四批次取证!
  4. 4园区人才房来啦!有新鸿基环贸广场、招商序......
  5. 5好消息!园区这里即将通车!
  6. 6全维示范区匠呈 | 以江南之名,重新定义“宋式风雅”
  7. 7苏州惊现“容积率革命”:砍掉593户,为92%低密墅境让路
  8. 8苏州↔张家港,以后只要15分钟!
  9. 9好消息,绿城桃源里再次领证,合院+叠墅!总价567万起
  10. 10吴江太湖新城这个楼盘再次取证!270万起!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