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10时30分。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
张地2012-B82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零佰伍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1050万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2013年4月29日至2013年5月27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公开出让公告;
(2)公开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确认书样本;
(7)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9日至2013年5月27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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