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丛生
事实上,上述比较隐秘的逃税手法,对于参与各方来说都面临着极大的风险。
二手房中介行业从业8年的资深人士表示:“地税局不是我家开的,我只是认识里边一些领导,如果赶上市局要检查,赶上严打,肯定就不做这种业务了。”
前述中原地产门店经理同时介绍,尽管可以修改地税系统里的房屋契税票日期,但建委的系统里存档的还是老日期,一旦遇到严查,很容易查到住房使用年限造假。
第二种联合地税交税窗口“熟人”直接勾选纳税单的逃税手段,也有较大的风险。据前述与记者熟识的地产中介店长介绍,和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前相比,这种逃税手段风险已经明显加大:在新政出台前,交税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能紧跟着过户。过户后建委档案更换为新档案,旧档案放到别的档案库里,过一段时间放不下了还会清理。过户量成千上万套,一般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会盯着一个单子去深究。
但新政出台后,现在买房者需要拿着契税票到网上预约过户,一般要等到交税后15天左右才能过户。一旦在此期间查出勾选的伪造纳税单有问题,就很容易被查出逃税。
第三种通过假发票公司开具伪造的二手房完税凭证的逃税手段,风险更大。“以前地税局与建委没联网,风险小,现在联网了,直接就能调档案,风险太大。”前述中原地产分店经理表示,“如果前边有人给咱趟路,做过了,没问题了,咱再做。”
上述三种逃税方法,购房者需要为中介或者假发票开具者提供数额不菲的中间服务费。这部分服务费没有任何收据,一旦被查,购房者经济损失巨大。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北京市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税务顾问张开顺认为,上述做法一旦败露,买卖双方还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税收征管法》第63条明确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逃税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入了谁的腰包?
据多位中介从业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房者采用上述逃税方式,按行规需向中介支付应缴税额的60%作为服务费。也就是说,购房者最后能够节省40%的税费。
“买卖双方拿不到个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因为你交的60%的服务费并没有交给税务局,其实就是给中介和里边的‘熟人’分了。”前述与记者熟识的中介门店经理介绍。
“比如房子过户需要交税30万,需要给中介服务费20万,私底下中介可能给‘熟人’15万,自己留5万。不多给点谁干啊,风险多大啊!”他接着解释。
而由假发票公司主导的逃税方式,记者电话联系名为北京胜腾财税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我收你1个点(节省税费的1%)。你拿着我的票,直接拿给中介公司,他就会给你办理”。
“发票是正规的,都是从地税局里搞出来的。假设我现在收你2万,地税局里面的人最少也要分1万,而且我平时还要请地税局吃饭打点关系。”这位工作人员说。
而前述中原地产门店经理则介绍,让中介帮忙联系假发票公司操作,一般也会收取所逃税费的6成作为中间服务费,然后再和假发票公司分成。
迹象表明,假发票已成为二手房逃税的重灾区。2012年初,深圳市检察机关发现,深圳市龙岗房地产权登记中心3位工作人员在办理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接受地产中介的好处费,在没有收取税款的情况下,通过使用交易税“假税单”的形式帮助地产中介进行了房产过户。到2012年9月份,4个月内,深圳就查出类似案件12起,追缴税款260万元。
深圳购房逃税的频频案发,给北京二手房市场敲响了警钟。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提供给《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书面回复,近年来,北京市成交的二手住房中,购房时间不满5年、交易过程需要交纳个税、营业税的房屋比重基本稳定在50%左右。
而北京市最大的房产中介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提供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12年北京市二手住宅成交14.3万套,成交均价23047元/平方米,成交面积1262.6万平方米,其中约有6成交易需要交纳个税和营业税。
21世纪不动产某分店一位经纪人告诉记者,不仅是在住宅领域存在逃税现象,在二手商业用房的转让过程中,也同样存在逃税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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