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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强区放权”渐入佳境 城市更新试点率先破题

来源:深圳商报  王斗天 苏州房掌柜  2017-03-13 10:04:00阅读量:11840
[摘要]3月6日下午,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长许勤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动力”是创新,需要以创新创造新供给,提升供给能力。

3月6日下午,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长许勤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动力”是创新,需要以创新创造新供给,提升供给能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是质量,需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以质量塑造供给侧新优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是实体经济,需要持之以恒推进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途径是优化制度供给,完善供给环境。

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的“强区放权”,正是以改革提升供给效率、优化制度供给,完善供给环境的一项关乎深圳未来发展的具体举措,其核心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堪称鹏城“软实力”。

罗湖是深圳最早的建成区,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但罗湖率先遇到了“四个难以为继”,率先经受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考验。如何振兴老城区,在新常态下有新突破、新发展、新成就?许勤对罗湖提出了“向改革要未来、向创新要发展、向转型要潜力、向改造要空间”的具体要求,为罗湖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指明了方向。2015年,市委市政府在罗湖开展的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拉开了全市“强区放权”的大幕。

顶层设计:

一项关乎深圳未来十年的改革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以解决行政效率以及基层权责不对等、头重脚轻、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晰市级规划决策、区级综合管理、街道治理服务的“三级定位”。在罗湖进行的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成为“强区放权”的突破口。

城市更新审批在市级层面涉及7个职能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2015年8月,许勤签发市政府第279号令——《关于在罗湖开展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的决定》,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试点期限两年。罗湖区迅速与7个对口部门衔接,梳理出涉及城市更新工作的事权共计25项,其中22项事权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下放至区行使,其余3项因法律规定等原因无法下放,以绿色通道形式加快审批。与事权下放相配套,市规土委还将涉及城市更新的各基础数据信息向区里开放,包括罗湖辖区国土地理信息、产权信息、地籍、房产档案查询系统。《政府令》颁布后一个月内,事权全部承接到位。

以城市更新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我市率先启动了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强区放权”的改革力度逐步彰显。

2016年,我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区放权改革的若干措施》,大幅精简市直部门审批权,扩大重点领域区级事权。提出33项具体举措和140余项拟下放事项,拟逐步将投资项目、城市建设、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驻区机构管理权等五大事权下放至区,增强区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三种能力”。

在下放权力的同时,我市去年共下放2114名公务员编制充实基层,为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四区增加932名公务员,市垂直管理部门向基层下沉1182名公务员,“放权放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由市编办、市委改革办等单位牵头的“强区放权”总体方案先后数轮多种形式征求市直各单位和各区意见,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03条,已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市编办副主任徐波去年10月在市政协强区放权改革民主评议活动动员暨情况通报会上说,强区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区政府管理幅度较小,直面群众,管理便利,手段灵活的优势,强化各区政府的主体责任,释放区级工作活力,增强区级发展主动权,使各区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力军”。主要是大幅精简市直部门审批权,扩大重点领域区级事权,给市直部门“瘦身”,让区级“强体”。

罗湖经验全市开花

2016年6月27日,罗湖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十月怀胎”,粤海置地、华润万象食家、深业泰富广场、银湖时代中心、兆鑫·汇金广场、深圳(罗湖)互联网金融产业总部基地等六大城市项目同日开工。

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找准了简政放权和基层期盼的最佳结合点,把改革的红利真正变成了发展动力。罗湖城市更新改革顺利推进并一直坚定前行,最大动力来自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的正确决策。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区两级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的要求,罗湖区系统承接了原分散在市规委、市住建等7个市直部门的22项城市更新审批权,在区层面上进行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审批层级由四级变为两级,审批环节由25个变为12个,审批时间从3年压缩到1年。在集中开工的六大项目中,兆鑫·汇金广场、银湖时代中心、深圳(罗湖)互联网金融产业总部基地3个项目,都是试点后向区里申报的项目,8个月走完审批流程。

改革试点以来,罗湖区10个月内完成了7个项目区级计划审批、14个项目规划审批、7个项目建环委审批,推动9个项目开工。2016年,罗湖除了上半年六个集中开工项目外,下半年8个城市更新项目启动或完成拆迁,老城区改造步入了快车道。过去的一年,罗湖在改革试点中结合基层实际大胆创新,推出了“一站式”服务、“一张图”查询、标准化手册等创新举措,实现了“高效更新”、“阳光更新”;建立了城市更新与补齐城区短板、推进城市治理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协同更新”,逐步探索出一套老城区城市更新的新模式。

2016年7月2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体制改革、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该放的权必须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到位,推动“强区放权”尽快取得更大实效,为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增添动力。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广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经验的方案》、《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强调要把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强区放权”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同步下放事权和决策权,科学划分市区相关行政职权,激发基层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流程再造、优化服务。要总结和推广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经验,理顺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提高城市更新工作效能,全面深化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改革,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

2016年12月7日,《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旨在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域强区放权。重新发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有三项变化:一是原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等事项外,调整至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行使。二是原由市住房和建设局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抽查及专项验收、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质量安全监督等职权,调整至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行使。三是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由各区政府审批,报市规划国土委备案。至此,缘起于罗湖的城市更新改革在深圳遍地开花,奏响了强区放权的强音。

各方热议 各界建言

强区放权作为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和对深圳影响深远的改革,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成为今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

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深圳市政协首次以民主评议方式,用两个月的时间围绕强区放权改革中下放的事权、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建言献策。市政协主席戴北方说,强区放权改革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市政协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来推动强区放权改革,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新履职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体现。他要求民主评议活动坚持质量优先,形成高质量的《民主监督建议书》报市委市政府。

评议活动以点带面,通过对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这个点的“评议”,拓展为对全市强区放权改革这个面的“评议”。“评议”重点是三个方面:市相关职能部门在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期间下放22项事权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罗湖区在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期间承接各项事权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在评议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政协委员重点围绕强区放权改革建言献策。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委员们对强区放权改革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形成一份总报告、两份小组报告和六份专题报告。参与民主评议工作的市区两级政协委员,去年12月27日面对近20个部门及各区、新区负责人,就调研中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评议。

市区政协委员们针对强区放权改革调研中发现的区里搞不掂,“反委托”上级部门审批;有的权争着要、有的权绕着走;权力内部循环,机构头重脚轻等三大怪现象,在调研报告中开出了“药方”,并形成《民主监督建议书》报市委市政府。

罗湖区委常委宋延在向委员们汇报罗湖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时谈到,简政放权并非新概念,过去也多次提出权限向基层下沉,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下沉的并非权而是责,基层被动接受,没有工作积极性。宋延说,罗湖城市更新改革试点之所以取得成效,在于这项改革是破解罗湖发展最大的制约,自然而然激发了基层干事的积极性。只有找准 “简政放权”和基层期盼的最佳结合点,改革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在今年的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进一步强区放权、深化改革展开了热议。代表们纷纷认为“强区放权”是一件好事,“放权”的目标是为了强区,区强则市强。代表们就如何让放下的权力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等,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和设想。

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认为,强区放权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要实现权责对等,还要解决效率问题。市里通过强区放权,职责更加清楚,目标更加明确,考核更加到位,这样才能调动10个区(新区)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发展。强区放权工作一定要放得下,作为基层要接得住,这些权力要用得好。一定要体现系统性、整体性,在责任划分方面、目标考核要求方面都应该很清楚,这样强区放权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深圳市发改委主任王宏彬说,强区放权、强区放钱,强区放人,事、权、责要基本匹配。在政府投资上怎么体现强区放权?王宏彬说,以前是市投区建,强区放权后,这种情况会尽量减少,把市投区建压缩到最低,通过财政体制的变化和财政的转移支付,把钱放到“下面”去。

龙岗区区长戴斌认为,“强区放权”改革对原关外地区而言是良好发展机遇。龙岗区城市更新部门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学习借鉴罗湖的成功经验,全面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环节,为城市更新工作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十三五期间,龙岗区将按照“打造深圳东部创新中心、构建产城融合示范区”的总体思路,计划完成城市更新拆除用地面积约420公顷,提供公共设施用地约150公顷,新增规划建筑总量约1500万平方米,新增商业办公和产业用房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固定资产将突破1000亿元。

人大代表郭丽认为,放权便民还有很大空间,应有一个最终标准,就是要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金燕代表说,“国家的大政策已经放开了二胎,但在办理生育手续上比起放开前并没有相应简化,市、区、街道多个部门的手续一样不少。”金燕代表坦言,有些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但主管部门就是不改。

市人大代表何奕飞建议,市里提出“强区放权”,在区层面也要提出“强街放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重心下移,从体制机制上完善,把一些人财物往基层倾斜。

深化改革再亮剑

强区放权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深化改革是题中要义。

今年2月24日下午,贺海涛主持召开罗湖区2017年改革计划论证会,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市场所所长王微、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陈昌盛、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等领导、专家、学者为罗湖区2017年改革计划(讨论稿)把脉问诊,为罗湖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近年来,罗湖改革精彩不断,2015年推出五大重点改革项目,2016年推出七大重点改革项目,尤其是“旧改、棚改、医改”取得突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今年,罗湖推出了13个改革备选项目,助推罗湖振兴发展。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1月15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罗湖调研基地授牌;98位各路精英组成的罗湖区决策咨询专家库成立,“罗湖改革进行时”有了智库支撑。本次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及智库专家共同把脉罗湖改革计划,也是把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强区放权体制机制改革将成为罗湖改革的一部重头戏。罗湖以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强区放权改革为契机,在确保“接得住”的基础上,对区属部门、街道的机构、职能和运作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重构,通过实施“大职能”、“大科室”、“大分拨”、“大服务”、“大督查”、“大数据”改革,实现下放事权“管得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

强区放权“大职能”。针对区直部门承接事权下放的职能和现有职能,按照同类整合、适度集中,加强协作、有利监督的原则进行全面梳理和有机调整,解决部门职责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出台《罗湖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的新增、取消、调整的具体流程,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对接强区放权改革,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和查询系统,及时调整部门“三定”职能,实现部门职能与下放事权的有效衔接。

区直部门“大科室”。在去年推进街道“大部室制”改革的基础上,因应强区放权职能调整和工作协同需求,加强对区直部门的科室进行部门内部或跨部门重组,破解内设机构多、摩擦系数大的问题。建立职能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职责和人员力量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倾斜。构建集中有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权限集中,加强联动协调,为审批“三集中”改革奠定基础。

社会事件“大分拨”。理顺社区网格员队伍管理体制,明确网格员职责边界,重构网格员薪酬及绩效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实现社会事件“巡办分离”。健全城区管理与社会治理事件分类标准与责任体系,制定边界清晰的社会事件分类、责任归属、处置流程和考核标准。完善社会事件统一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城区管理和社会事件统一管理机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和管理力量,实现全区事件处置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建设高效的全区社会事件大分拨系统,实现社会事件信息归集、统一分拨、处置反馈、考核督查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门一网“大服务”。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各部门事项整合进驻实体大厅,实现“一门在基层”。推动实体大厅去层级化,打造无差别“综合服务大厅”,分类统一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窗口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业务衔接及考核管理等机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区通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实施前台综合申办受理、后台部门并联办理的新审批服务模式。启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归集在线办事入口,变多网受理为一网通办,实现“服务在网上”。

工作任务“大督查”。完善区领导、区督查室、区直各单位三级督查体系,明确各级督查职能和主体责任。健全督查立项、反馈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实现督查督办与行政问责、审计监督与纪律审查有机联动,建立“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现督查、监察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动工作,形成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完整链条。

智慧罗湖“大数据”。强力推进电子政府一级平台应用,整合所有区级应用平台,统一标准与数据治理,突出后台联通、数据共享、流程关联与业务协同。建立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政务三大平台,强化政务大数据共融共享,推动垂直系统数据、部门小数据、跨部门数据互联共通。强化政务大数据挖掘与应用,基于“智慧罗湖”大平台开展政务大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研究。优化一级平台已有统计分析和数据管理功能模块,提升数据对管理、服务与决策的支撑作用。

张文魁对罗湖深化强区放权改革的“六大”举措给予肯定,同时建议区里把该放的权尽快放到街道甚至社区,该管的管,该放的放,该取消的取消。

开弓没有回头箭,强区放权改革砥砺前行,在深圳、在罗湖正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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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zf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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