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深圳福田区拟定《关于进一步推动福田区城市更新工作若干暂行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城市更新工作暂行措施分为加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成城市更新搬迁补偿行为、加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物业管理、建立城市更新诚信管理体系及其他部分内容。
其中,关于城市更新计划清理方面,此次《意见》中明确更新单元被调出更新计划的,已取得的相关批复文件即时失效。被调出更新计划的更新单元,自调出计划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更新单元计划。
同时,此次发布的《意见》施行前已列入更新单元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存在相应情形的,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核查,确实无法推进的,可按程序调出计划。如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自《意见》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将严格按程序调出计划。
(整理自:观点地产网)
2025-06-2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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