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岁末,大家都开始采购年货了。这不,最近就有居民反映,有的小摊贩得到物业允许后,把店铺开到了小区里,给小区居民“送货上门”。因此,居民担心起来:这些小摊贩进小区,不仅会破坏绿化,离开时还会留下垃圾,影响了小区的形象;再者,物业让小摊贩进小区,其收入归谁所有呢?而《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允许小摊贩进社区买卖货物。孰是孰非?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
小区里来了流动市场
“我们小区里最近成了流动市场,小摊贩来了走,走了又来。”昨天上午,家住学府花苑的范女士致电晚报热线反映,最近小区里甚是热闹,就在前天下午,小区的北门内又摆出一个摊位,有两名男子现场售卖核桃、葡萄干、红枣、饼干等干货。
据范女士介绍,就在一周前,学府花苑小区31幢东侧的小游园边,也曾摆了摊位。而且持续了两三周,这些摆摊的才离开。“虽然没有堵塞小区通道,但他们离开后总有些垃圾留在现场,摆摊的这些人讲话的声音也大,影响大家睡眠。”范女士表示,好好的一个小区,有了摊贩来做生意,影响了小区的形象。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学府花苑小区。在小区北门内,记者没有见到范女士反映的摊位。范女士告诉记者,卖干货的摊位前晚已经撤掉了,但她留着照片和影像资料。随后,在范女士家中,记者见到了学府花苑小区里摆摊的图片和影像——“在这里摆摊要不要收费?”“不给钱怎么能进来,每天100元呢。我们上午没来,下午也是100元……”这是范女士的丈夫与摆摊小伙子的一段对话。
[居民]
有人支持有人担忧
小区里摆摊好不好?“元芳你怎么看”?记者随后在小区里进行了采访,居民的说法不一。
“摆个摊在这里蛮方便的,买东西不要走远。”学府花苑42幢居民刘阿姨对小区里摆小摊非常支持。刘阿姨说,她年纪大了点,平时也很少出远门,她的活动范围也就是小区周边。因此,小摊贩进社区,倒避免了她走远路去购物。就在前天下午,她还给孙女购买了葡萄干和其他饼干小吃。另外,前几天卖毛毯的人还带了台缝纫机来到小区,家里有损坏的衣物,刘阿姨还拿去缝补了一下。
“小区里是生活和休息的地方,摆摊算什么呢?”谈起小区里摆摊,学府花苑8幢居民杨先生有点意见。杨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去年冬天,小区里也曾有人来小区摆摊。杨先生说,前两周,他也见到小区游园南端的摊位。“刚开始是做蚕丝被的,做蚕丝被的离开后,又来了个卖毛毯的。”杨先生说,虽然这些摊位不在小区通道上,但卖蚕丝被的摊贩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有四个人在帐篷里打麻将至深夜,“哗哗哗”的洗牌声影响了他的睡眠。因此,杨先生表示“小区里最好不要摆摊”。
[物业]
对业主有好处的免费
“物业收费让人来摆摊,钱哪里去了?”范女士直言不讳地表示,物业如果存在收费行为,一定要公示这些费用哪里去了。
对于范女士的疑问。昨天中午,学府花苑物业经理金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摆摊,也是为了方便业主。为了把关,物业还跟做蚕丝被的老板商定,不能做假坑害业主,这才让做蚕丝被老板进入小区摆摊的。
对于业主说“物业收了摊贩的钱”,金先生表示,物业刚开始也考虑过收费,但社区和街道也跟物业说过,收费不要贪眼前利益。因此,“只要对业主有点好处的便民服务,物业都不收费。只是小区外面的商业街要收费,双休每天100元,但不允许摊主播放音响,避免影响业主生活。”金先生说,小区内摆摊其实一年也就一两次,不可能长期做,因为长期做也没地方摆摊。“虽然我们的物业费收缴率低,但物业服务还是要做好。”金先生表示。
昨天下午,横塘街道学府社区的傅先生对此表示,社区已经知道小区内摆摊的情况,“可能由于物业费收缴率低,物业想弄点收入,社区也跟他们沟通过,这种小便宜不要贪”。
[律师]
小区内摆摊
应依法操作
“物业公司应与全体业主协商后,对小区公用场所进行合理使用,所得收益应用于小区公用开支,且要公开收益用途。”昨天下午,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顾培君律师对此表示。
顾培君介绍,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因此,顾培君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首先流动摊贩进小区后,不能扰民,不能给小区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其次,流动摊贩进小区是否收费及收费情况,要公开、透明。因此,物业公司要行使好自己的管理职责,对进入小区的摊贩设摊地点、设摊时间、垃圾处理等要有明确的管理要求,不能放任不管。同时,业委会也需要监督物业的管理职责是否到位、收取的费用(如有)是否进入业委会的公共账户。
2025-07-22 09:45
2025-07-21 09:53
2025-07-21 09:12
2025-07-20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