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中介的权证代理等各个项目的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住建厅表示,从8月1日起,房产中介的权证代理等三项经济服务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自行协商收费标准,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价格。
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共有6项:包括商品房销售方代理费、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权证代理费,抵押贷款代办收费,房屋租赁代理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此次放开的三项房产中介费是:权证代理费(就是代办房产证、土地证收的服务费)、抵押贷款代办收费(就是中介代办按揭贷款收的服务费)、房屋租赁代理费(就是租房收的服务费)。
据了解,早在2008年,6项中介服务收费中的前两项"商品房销售方代理费、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就已经放开,随后苏州的大部分房产经纪公司开始不单独收取后几项服务费用,而是以"打包价"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表示,由于房地产评估这块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委托服务占较大比重,因此最后一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目前还没有放开。
伟业我爱我家苏州公司总经理赵卓亮在接受采访中表示:"这条新政对于苏州二手房交易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苏州地区在五六年前就已经不单独收取这三项中介服务费,大部分中介公司都是以一个打包的价格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因此二手房交易的中介服务费不会有所影响。放开管理的第三项收费,关于租房的中介服务费,原来的市场收取标准是一个月租金,新政出来后,我们会根据市场的情形、人力成本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这一块价格,具体会否调整,还要看。"
事实上,如今大部分苏州的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方面收取资产量的2%-3%,但新规执行后,是按资产量还是工作量来作为收费标准,市场说了算。目前,大多数公司的确采用打包的价格服务方式。而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收取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租金,大多数时候由租房者承担,租房者对此也颇有意见。此次政策调整后,中介公司考虑到租房中介的人力成本和利润比,可能会作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还需观望一段时间。部分小的中介公司可能因为竞争,适当降低二手房交易的中介服务费。对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价格秩序。
2025-06-25 08:29
2025-06-25 08:19
2025-06-24 10:45
2025-06-24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