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兴建新区新城背后“圈地运动”
大规模兴建新城、新区是由多种利益驱使导致,就“圈地”现象而言,依据“圈地”主体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开发企业,由于土地储备的多少是衡量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指标,因此,开发企业开始利用物流中心、商品集散中心、文化产业、养老地产、旅游养生地产等概念圈占大批量的土地资源,进行土地的战略储备,以被后期长期发展之用。
第二类,各地正在大规模兴建的各类新城、开发区、园区、城市副中心等。为了争夺国家鼓励相关产业政策的红利,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地级市以下行政单位,以各种名义报批大量新城、开发区、园区、城市副中心,以“以租代征”、低价征地等方式圈占大量农地,直接在农地上进行工厂开发区、园区建设。
第三类,部分实力比较强的实体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资源整合或行业资源平台,开始在全国大规模拿地进行平台搭建,开发产业综合体项目,顺便进入了房地产开发领域。如一些知名的电商企业开始纷纷在各地投资建设区域物流中心,类似于卓越亚马逊、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等“电商企业+自建物流园区” 运营配送中心已大势所趋。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近期之所以出现大规模“圈地”的现象,主要还是政策驱动因素影响所致。首先,在中央多次表态城镇化是我国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的驱动下,市场机会与利益驱动导致各地热衷于新区、新城、开发区、园区的报批,一些开发区、园区、新区、城市副中心规划大批量出台。其次,对于热衷于“圈地”的企业来讲,由于土地本身资源的稀缺性、保值增值的功能,在新的市场机会的面前,各类投资主体当然也不可避免利用“圈地运动”实现土地本身的增值。第三、对于开发企业来讲,当前市场基本面趋好,资金面有所好转不再紧张,此时,通过拿地进行战略布局,“换仓”谋求下一轮市场发展机会成为当前开发企业的策略。
“圈地运动”的负面结果
表面上来看,在多因素驱动下,大规模“圈地”可以对于以上不同主体来讲储备更多的后备发展资源,但是,大规模“圈地”的现象的势必会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与结果。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
第一、土地资源短期内成为少数利益集团圈地谋利的工具,造成一些土地资源出让而不开发,导致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
第二、尽管“以租代征”农地明令禁止,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伙同相关企业以“以租代征”、低价征地等方式仍然圈占大量农地,直接在农地上进行工厂开发区、园区建设。后期却由于招商运营能力、市场经济环境等因素导致这些开发区难以盘活,反而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拖累,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第三、各地方政府为了争夺政策红利,利用各种政策“圈地”,这样地方政府就可以在新城、新区、开发区等名头之下享有更大的土地支配自住权,这样地方政府或新城、新区、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就可以以此和其他城市争夺产业优势资源,这样,势必会造成城市之间同质化的竞争,以摊大饼模式建设新城、新区、开发区,最终导致定位重复、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
第四、部分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在缺乏产业导入与支撑的前提下出台新的产业发展规划,以此为基础开发开发区、园区、产业新城。但是,实际操作上中小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更多的只是以开发区、园区、产业新城为名直接进行房地产市场开发“造城”,“加快”所谓城镇化进程。这样,“被城镇化”导致市场供应没有办法顺利去化,或者卖出去的房子由于配套不全等原因没有人居住成为“空城”、“鬼城 ”。“被城镇化”与“空城”、“鬼城”导致三四线城市面临比较大的市场风险,缺乏产业与配套的“被城镇化”势必也会助推这些城市面临崩盘的风险,这是值得我们思考和面临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