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独家获悉,据一位税务专家从国税总局得到的消息,房地产行业和建筑业可能会同时进入“营改增”的行列,具体实施时点最早可能于明年的一、二季度,两者适用的税率或定在11%,而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原本的营业税分别为3%和5%。》》》银监会:房地产信贷风险存在上升压力 企业负债偏高
该人士认为,同时与建筑业进行“营改增”对房地产业是个好消息,但11%的税率略显偏高。如果没有合适的配套过渡政策,“营改增”恐将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成本上升,而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有可能会转嫁至购房者。》》》苏州一季度房地产投资374亿元 同比增长13.1%
据其表示,房地产业是否同时和建筑业进入“营改增”两者存在很大的区别。因为如果房地产商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供应商仍适用营业税,就会使两者在价格商讨方面导致很大的争议,有可能导致短期内增加开发商的税负,而如果两者同时进入“营改增”的话情况就会好很多,因为开发商可以拿着上游供应商如承包商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房地产税收拉动地方财政 一季度中国财政收入逾3.2万亿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营改增”改革最早从上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目前已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试点范围为“1+6”,即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并没有包括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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