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08-A04-B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张地2008-A04-B号地块:
(一)地块位置:市区建农路东侧;
(二)地块范围:东至新市河;南至空地;西至建农路;北至景江花苑;
(三)出让面积:27049.8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住宅;
(五)容积率: 1.0<容积率≤1.05;
(六)规划建筑密度:≤35% ;
(七)绿地率: ≥30%;
(八)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10时30分。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
张地2008-A04-B号地块为人民币伍仟叁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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