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吴江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在“中国吴江”政府官网发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共计13条内容。与苏州市区“8.11”楼市新政不同,吴江正式确认无“限购”。
通知全文如下:
吴政发〔2016〕96号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吴江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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