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官网通报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0日,海南省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43家,未备案的1352家。
该通报中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规定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
通报提到,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地税、银监、国土等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要严肃查处一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海南之外,于2016年12月,天津及石家庄等城市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管力度也有所加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12月20日消息,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24号),规定天津市全面开展经纪机构网上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工作。《通知》规定,凡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均由经纪机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2月27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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