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比数据看,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5月上涨的有25个,持平24个,下降21个,环比上涨的城市比5月份增加19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5月上涨的有31个,持平20个,下降19个,环比上涨的城市比5月份增加13个。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3%、0.2%和0.2%。深圳环比5月虽下降0.1%,但降幅比5月份收窄。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二手住宅价格全部上涨,分别上涨了0.2%、0.2%、0.5%和0.2%。
从上可以看出,虽然房价同比下降的城市仍在增加,但从更能反映房价走势的环比数据看,6月份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已明显增加,并且使房价上涨城市的数量9个月来首次超过房价下跌城市的数量。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7月10日,北京万柳高价地诞生。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亦开始逆转,从“看跌”到“看涨”。而北京中原一项统计显示,在7月热销的60个项目中,成交均价上涨有43个,占比超过7成。房地产调控稳定房价的压力由此而陡然增大。
二、行政性措施效力衰减,面临的两难再次显现
2011年初,“新国八条”刚刚推出之际,市场就普遍认为“限购令”最具杀伤力,同时预期投资/投机性购房资金被挤出各大重点城市后,一些原本涨幅并不大的二三线城市,将接过房价过快上涨的接力棒。
后来事实证明果真如预料的。2011年6月份,在限购限贷实施4个多月后,一线实施限购限贷城市的房地产成交量持续萎缩,而部分没有限购的二三线城市则成为房价上涨的主力。
2011年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当前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会议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从理论上不难推测,一旦限购令由一线重点城市扩大范围覆盖到二三线城市,接下去很可能还得将限购的范围扩展到四五线城市,甚至进而将限购令一直扩大到所有存在商品房交易的地方。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行政性的措施不是说不能用,在必要的时候必须要用而且一定要管用,但同时也得清醒认识到,行政性措施也有一个明显的弊端,其是以丧失效率为代价的,只能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
采取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行政措施,把稳定房价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其直接后果就是在稳定房价的同时,也得承担实体经济停滞不前的代价。而一旦回过头来刺激实体经济的增长,则势必反过来冲击住房价格的稳定。
现在,虽然有许多人将房价反弹的原因归结为各地楼市调控的小动作,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各地楼市小动作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陆续出现了,而楼市真正回暖、房价出现反弹的 “分水岭”却在今年的五六月份。
楼市“分水岭”出现之时,其实正是“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之际。5月份之后,我国一系列“稳增长”组合拳开始发力——连续下调准备金率及基准利率,促进节能产品消费,尽快启动了一批“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这或许不是纯粹的巧合可以解释的。
试想想看,货币额头上没有刻字,其流向岂有那么好管的?当年,虽然国家发改委曾信誓旦旦表示,4万亿投资没一分钱进入房地产,但人们看到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伴随着4万亿投资,是M2的连创新高以及房地产价格的突飞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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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08:56